我们都知道,《道德经》五千言,那么它真的是五千字么?关于这个问题有一些具体的数据回答,如4999字、5284字等。
事实上,不同版本的《道德经》的字数不同。
在《我们的经典》中,提到了这样的一组数据:
马王堆帛书,甲本为5344字,乙本为5342字(外加重文124字);今本,河上公《道德经章句》为5201字(外加重文94字),王弼《老子道德经注》为5162字(外加重文106字),傅奕《道德经古本》为5450字(外加重文106字)。
那么这些差别是怎样形成的呢?以其中几个版本为例。
马王堆出土的《道德经》甲、乙本,是以手抄时间为主要依据进行区分的,而主要的推论依据是文中对帝王名号的避讳。
在出土的甲本中,并没有避开“邦”的字讳,说明此书应在高祖刘邦之前,处于秦汉之际。而乙本中,避开了“邦”字讳,但仍使用“盈”和“恒”两字,可见其抄写的时间应在文、景二帝之前。
甲本不分章节,以“德经”在前,“道经”在后。帛书甲本卷后,还有四篇佚书,分别为:五行、九主、明君、德圣。乙本与甲本的章次完全一致。不过甲本用篆书抄写,而乙本则用隶书抄写。
我们现在看到的《道德经》通行本,是以王弼所注。以上文中所引用的数据,王弼版的字数为5162字。
通行本的《道德经》,开篇第一句话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帛书《道德经》甲本、乙本中均为“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通行本中,将“恒”改为“常”,是为避开汉文帝刘恒的名讳。
道教将《道德经》奉为最高经典。饶宗颐先生曾在《老子想尔注校笺》指出:“东汉以来的文本分删助字本、不删助字本。前者是道教传本,往往删略助字以凑五千言之数,如葛洪所定河上公《道德经章句》本,只有4999字,就是这种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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