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堆汉墓出土文物中的《道德经》中写着“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到宋代出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断句上把“无名、有名”变成了“无、有”,把“万物之始”改为“天地之始”。老子分析问题总是从事物的无名状态开始(也就是事物诞生之前的条件看起)。每一个事物诞生之前,作为这个事物来说还没有,就叫“无”,任何事物都是从无到有。但不是无中生有,事物没诞生之前,人们总可以从它诞生的条件中找到它诞生的必然。老子说的是这个意思,而不是指道的形态或道的指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中的“法”字,好多学者翻译成学习或效法的意思,我认为解释成“法则”更准确,更接近老子的本意。法则有强制性,必须这么办,否则会招来惩罚或危险。这一句中的“自然”也不是指现在人们理解的自然界,按字面理解,“自”就是“自己”,“然”就是“是的”,合起来就是自己的意思。那么这个法则是什么性质的法则呢?上述第一条规律中讲,道不是永恒的不变的,也就是说它是不断变化的。所以说这个法则就是道变化的法则。
这一句用今天的话翻译过来就是:人变化的法则(也就是生存的法则)必须尊重大地的规律,大地变化的法则必须遵守上天的规律(也就是太阳系),天体变化的法则必须遵守道的规律,道就是按照自己的规律去发展变化。
根据前述第二十五章的理解,“道”就是宇宙及其整个世界,道变化的法则就是根据自己的特性或自己的规律发展变化。也就是说世界上万事万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就是按照自己的特性或自己的规律变化。我们用这条规律来审视一下世界,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党派,任何一个团体,任何一个学校甚至任何一个个人,只有认清了自己的特性,认清了自身的发展规律,并认真按照自己的特性和规律去做,才能健康发展,并且取得成功,不出危险。
老子道德经的核心思想有两点:第一,道是宇宙;第二,道的两条根本规律就是“道是非常之道”,即道是变化发展的;“道法自然”,即道变化的法则就是按自己的特性或自己的规律发展变化。
三、“道”和“德”的关系老子从天地万物的变化中总结概括出了《道德经》的上述核心思想,他又用这一核心思想观察分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他认为只要人们按道的根本规律去做,就一定能成功,为此他引入了一个德的概念。
老子在第二十一章中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在五十一章中又说:“道生之,德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一句的意思是:大德的样子就是只按照道的规律去做。第二句话翻译过来就是:道生了万物,德养了万物,道生了万物却不占为己有,德养了万物却不自恃己功,成长了万物却不主宰他们,这就是最高尚的德。
那么这个“德”是谁呢?在上述第一句中,老子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这个德就是按照道的规律(即道法自然)畜养万物成长。道生了万物,万物也具备了道的特性(即万物也是变化的,变化的法则是按自己的特性或规律变化)。本来万物的生长就是自然、客观的,没有主观的精神意志去控制的。老子把万物生长的自然属性人格化,称之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这个玄德就是道的本性。第二十五章中有言:“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城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既然人也是宇宙(即道)不断转化中生成的万物之一,人也应该遵循道的根本规律、根本特性去做事,才能成功,不出危险。
顺便提一下当今“道德”一词与老子《道德经》的关系。现如今“道德”一词表达的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也就是做人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做人的底线,简言之就是一个人的品行。道德一词肯定起源于老子的《道德经》。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了“德”的定义,就是要人们按道的规律做事。天长日久,人们就把这些符合老子定义、道德的人和事,由“道”和“德”两个词概括成了一个词“道德”。
四、老子提出的践行玄德的四大原则老子在第四十六章中说:“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老子认为行玄德的出发点是做任何事情,要从该事物诞生之前开始。这就是老子提出的践行玄德的第一个大原则。
在第五十二章中,老子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这一段翻译成现代语就是:天下万物都有自己的开始,每一个事物的开始就是诞生这个事物的母亲。既然知道了这个事物的母亲,就知道了这个事物的儿子。既然知道了她的儿子,又坚守它由母亲到儿子的变化规律,那就一辈子不出危险。
老子为什么提出“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这个“始”是什么?老子在第一章中说:“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这个“始”就是无名。老子在第一章中说:“名可名,非常名。”在这里“名”是事物的名称,也就是事物的代称,“无名”也就是万物未诞生之前的称谓。老子认为“无名”就是天下万物的开始,这就是老子的英明智慧之处,他把做任何事的起点提到该事物诞生之前的无名阶段。只有认清了该事物诞生的各项条件才能深刻了解它诞生变化的规律即这个事物的特性,按照事物的规律和特性去做,才能成功。
老子在践行玄德的论述中,第二个重要原则就是“贵身自养”。第四十四章中说:“身与名孰亲?身与货孰多?”老子反问人们名声与生命哪个更亲近?生命和财富哪个更重要?他告诫人们生命比身外的名声和财货更重要,更要珍惜。
怎样贵身自养呢?老子在第十二章中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认为追求享乐对人的身体有害,因此他主张“圣人为腹不为目”,有道的人只要求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就行了。在第九章中老子说:“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凡是一味追逐名利,贪图富贵,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古往今来,数不胜数。
第三个原则是老子强调“柔弱不争”,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在第七十三章中老子说:“天之道不争而善胜。”在第六十六章中说:“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七十八章中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老子在道德经中反复强调柔弱不争,不是让人变成懦弱无能的人,而是让人时刻以玄德为标准,按事物的规律去做,自然会取得成功。他强调不争而善胜,目的还是要取得胜利,而且是善胜。要善胜就是按玄德的标准去做。
践行玄德的最高原则是“无为而治”。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了无为的观念,在书中“无为”有两层意思。在第四十八章中,老子提出“无为而无不为”。这是第一层,是泛指,指凡是修道的人,只要是按照无为的原则办事,那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在第三章中,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这是第二层,专指统治者治理天下时,只要按照无为的原则办事,就没有治理不好的。统治者不要只按自己的主观意志妄为,而要办顺民心不扰民的事。通篇中,无为而治的论述还很多。
在这里老子说的“无为”,并不是叫人们什么也不做,而是告诫人们办事,不要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恣意妄为,应该按照事物的特性或事物的规律去做。例如,在第二章中,他说:“万物作焉而不辞”,这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万物的兴起、变化,不要人为加以限制、干涉。在第六十四章中,老子说:“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人们可以辅助万物按照它自己的特性和规律发展、变化,而不要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去强行干预事物的发展变化。全书提到“无为”有七处,这是唯一一处解释无为的句子。由此可见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要辅助万物、做按它自己的特性发展的工作。(本篇文章的第一部分详见《中国政法大学校报》548期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