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

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

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

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

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这一章,老子描述了“道”的来源和运行规律。关于“道”的性质和“道”的规律,其基本点在第一、四、十四、二十一和本章里都看到。即“道”是物质性的、最先存在的实体,道德存在是耳不闻目不见,又寂静又空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永远存在,无所不至地运行而永不停止。

老子认为道不是来自天上,恰恰是来自人间,来自人们日常生活所接触到的万物。西方世界认为上帝是世界的主宰者,但老子说的‘道’在上帝之前已经出现;传统观念认为世界的主宰者是‘天’,老子把天还原为天空,而道是先天地而生的。道产生万物,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宇宙的起源。老子讲的道虽是无形无象,但不是超空间的,而是没有固定的具体的形象,这样的道才可以变化成为有固定具体形象的天地万物。

人向地学习,地向天学习,天向道学习,道向自然学习。自然是老师的老师。老子说“道法自然”,不是简单地仿生,而是在仿生的同时找出使生命成为生命的伟大因素。

宇宙是如何生成的?这是世界各文明古国以创世神话形式探讨的共同问题。翻开各民族神话的古老家谱,赫然印在第一页上的,都是原始初民在臆想中对此作出的浪漫甚至不免怪异奇诞的神话式解答。

宇宙之初,元气未开,一片混沌如鸡子(按国际神话类型学的说法,叫“宇宙之卵”),而后才天地相分,有了万物及人类,此乃世界许多民族神话共有的内容。

古埃及有一创世神话即说,世界在被创造之前是一片混沌,后来,混沌中露出一座山,山上出现了一个蛋,大阳神从蛋中破壳而出,由他来着手整顿世界。

印度古书《摩奴法典》中也说,是混沌之神首先以意念造了水,将自己的种子放在水中,那种子变成一个金蛋,蛋中孵出梵天,梵天用两半蛋壳造成天地,然后再创造了诸神和万物。

古希腊神话稍异,据赫西俄德《神谱》记载:“最先产生的是卡俄斯(混沌),其次便产生了盖娅——宽胸的大地……大地盖娅首先生了乌兰诺斯——繁星似锦的皇天,他与她大小一样,覆盖着她,周边衔接……”在此,先于地母、天父主宰茫茫宇宙的还是混沌之神。

在流传下来的中国神话里,通常以盘古为开天辟地的大神,而这位大神依然是从那如鸡子般的混沌中诞生出来。

以上神话,产生于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地理人文环境,但将宇宙成因归结为“混沌”则不谋而合、异途同归,由此可以看出人类心理所具有的某种共同性。实际上,这是蒙昧时代智力有限的人们处理他们无法解答的终极提问时,巧妙地将问题悬搁起来而采用的一种模糊的认知,也的确实难为仅有大地一个角度观察万物的古人了。原始先民用浑整一团的“混沌”来回答他们所无法解答的终极提问,这的确是符合各民族共通的原始的思维模式。

先民们没法说清楚天地万物的来历、只好遵循“简化”这人类思维的共同规律归之于“混沌”,来上一个不答之答。也许,你可以认为原始初民在此太难回答的终极提问面前耍了一个滑头,但设身处地想想,他们也实在是出于无奈。要知道,即使聪明如现代人,即便是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面对“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你恐怕也只好顾左右而言他。

对于一个无法认知的昨天、明天,我们不妨认知为它(道或上帝)的存在,然后再通过它今天运动的规律,来推演昨天和明天,如果实践验证是真理,那我们不妨按照这个规律,认知事物。但一定要理智地认识到,这个规律是变化发展的,今天的真理可能是明天的谬误。

我们要对老子道的理解应更丰富些,才可能理解其现实的指导意义。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智慧就是道法自然,而不是自以为是。如同水中捞月,其实月在天空。

老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维方式。